任秀英(山东),女,山东省莱芜市人,原山东莱钢商业公司职工,法轮功学员。
2018年3月25日,王传英、任秀英在肖马庄向村民散发法轮功资料,被人告发,遭钢城区公安分局城子坡派出所所长王和永、崔汉芳带着警察抓捕、并被抄家,关押在莱芜看守所。
2018年11月28日上午,钢城区法院庭审王传英、任秀英。
2018年12月20日,莱芜市钢城区法院通知王传英、任秀英家属:王传英被判刑3年10个月,任秀英被判刑1年8个月。任秀英罪名及关押地点不详,刑期至:2019年11月24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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